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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改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等3個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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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改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等3個文件的通知
2019/8/9 18:09:53   來源:廣西住房城鄉建設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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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改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人〔2019〕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建辦人函〔2019〕38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事司關于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機構有關要求》(詳見建辦人函〔2019〕384號附件3)基本要求的施工企業、培訓機構、職業院校,均可自愿填寫《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試點申報表》(詳見建人才函〔2019〕22號附件2),于2019年8月30日前報送至我廳人事教育處。

    二、經核驗公布的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機構(名單在我廳門戶網站公布,接受社會監督),應按照統一的職業標準、統一的培訓大綱組織開展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按照市場化要求承擔培訓主體責任,加強培訓組織管理,保證培訓學時,確保培訓質量,并對參加培訓人員的培訓結果負責。

    三、各培訓機構在開展培訓測試過程中應收集培訓、測試過程數據(如打卡登錄、人臉識別和視頻監控等)和測試結果數據,并實時上傳至廣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考試信息化云平臺系統,由我廳匯總后統一將相關數據上傳至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

    四、我廳將不定期組織對各培訓機構開展抽查,對在培訓或測試環節中違規操作、弄虛作假的培訓機構進行通報并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將取消培訓資格,同時允許符合條件的施工企業、培訓機構、職業院校繼續申報。我廳將不定期公布符合條件的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機構名單,供有需求的企業和人員自主選擇。

    五、本廳人事教育處負責指導、監督全區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和測試工作,委托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培訓中心(廣西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對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和測試提供技術支持。

    未盡事宜,請及時反饋至本廳人事教育處(通訊地址:南寧市金湖路58號廣西建設大廈1806室,郵政編碼:530028,聯系人:陸培永、潘仕將,聯系電話:0771-5583881、2260029。

 附件1-建人【2019】9號.pdf

 附件2-建辦人函【2019】384號.pdf

 附件3建人才函2019(22號).pdf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8月8日



原文來源:http://www.gxcic.net/HTMLFile/2019-08/shownews_198751.html